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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股价操纵,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维权?

问题描述:面对股价操纵,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维权。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只股票差不多一百来万,股票价格一直 起伏不定,说涨 涨的好凶 ,然后我就把我的全部资金买进去了,现在套了50个点,我觉得这支股票是不是有内幕交易,不止我亏损,问了其它股友也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呢。该找谁处理呢。请问哪位高人,能指点一下吗。

回答1:1.只要您这边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您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3.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4.立案,开庭。5.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

回答2:不少投资者认为炒股亏损是股市正常风险,损失应该由自己来承担。因此,好多人还没有建立起索赔、维权的法律意识。当出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几种违法行为时,投资者就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向上市公司索赔,法律术语叫“证券民事赔偿”,对应的法律依据是《证券法》第69条、76条、第77条。其中第69条说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股民对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是第二责任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做出处罚的同时,也会对其他责任主体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财务负责人等自然人作出处罚。在一些案件中,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甚至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程序、核查义务,从而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也会受到处罚。根据相关法律,上述责任主体,应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把上述责任主体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将大大增加股民实际获赔的可能。《证券法》第76条是对内幕交易索赔的法律依据,这一条明确指出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77条是对操纵市场索赔的法律依据。这一条明确指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从证券法角度,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三种违法行为都是可以索赔的。但在实践中,操作最成功的、索赔频率最多的是虚假陈述索赔。虚假陈述具体包括四种: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因为虚假陈述的索赔不仅有证券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详细的司法解释,包括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02年《通知》),还有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03年《若干规定》)股民如果真的碰到了上市公司造假遭遇损失的情况,具体该如何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呢?股民索赔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在司法实践中,股民要向上市公司索赔投资损失,一个基本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具有重大违法性,但何为重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违法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往往成为庭审的争议焦点。其次,股民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买入,虚假陈述揭露日仍持有股票的,才有索赔的资格。第三,存在因虚假陈述而造成损失的后果即有产生亏损。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才有可能得到赔偿。所以,股民要提起索赔诉讼,先要确定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产生的三个日期: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再对照自己股票买卖的成交记录,以确定自己是否具备索赔资格。那么股民如何得知自己的股票可以维权呢?股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股票维权信息:1、上市公司公告行政处罚2、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网站比如,中国证监会公开了所有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投资者可以点击网站首页的“行政处罚”栏目或者“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查找。3、财经类新闻报道上市公司属于明星企业。大凡上市公司的最新信息,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一般都有媒体进行报道。如果上市公司有遭立案调查、收到罚单,或者高管被判刑这样的事件肯定会被媒体报道。4、股民维权专业平台凤凰网的股民维权平台把所有的受罚上市公司全部汇总列出来了,直接找到哪些上市公司可以索赔,而不用一家一家地查公告、看新闻。

回答3:面对股价操纵 股民如何维权,给你说个案例吧,你看看用不用的上昨天,有媒体报道证监会通报两宗市场操纵“史上之最”,单笔罚没额高达55亿元,从而超越2017年3月30日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案”34亿元罚单,一举成为目前证券市场罚没金额之最。资料显示:北八道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利用杠杆资金数十亿元形成资金优势,通过300余关联账户,在2017年2月到5月间针对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上市公司为龙头的次新股股票,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炒作多只次新股,涉嫌操纵市场,非法获利近9亿元。根据《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证监会有权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从本质上说证监会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行政处罚已经明确,罚没款项应当上缴国库,但是因为违法者违法操纵股票价格而受到损失的股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偿自己的损失呢?本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在下文中简明扼要的予以梳理,希望对遭受损失的股民朋友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操纵股票股价操纵股票股价,在法律上的严格定义应当为“操纵市场”、“操纵证券市场”,操纵市场是指是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操纵市场的手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的下列手段构成操纵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对“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为证监会执法做出指引,并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的参照,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是指:  1、蛊惑交易操纵;  2、抢帽子交易操纵;  3、虚假申报操纵;  4、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  5、尾市交易操纵;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三、操纵市场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操纵市场是侵权行为,这不但早已在法理和立法上形成一致意见,更是在司法审判中明确被确认,《2007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股民如何索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受到侵害的股民(被侵权人)可以向股票价格操纵者(违法者)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五、操纵股价民事案件的现状客观的讲目前此类案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的规定和案例还比较少,更多时候法庭是以审理一般侵权责任案件的原则上来审理这类案件,这给股民维权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例如过错认定和举证责任的问题,即案件审理中“是让股民举证证明违法者存在操纵行为”还是“让违法者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操纵行为呢”,这一重要的举证责任未能得到明确,导致此类案件的股民胜诉率偏低。而在诉讼程序上,目前仍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行政前置程序,即证监会行政处罚结果是启动民事赔偿案件的前提,这给股民维权带来大大的不便,同时因缺乏明确的其他司法解释,此类案件维权的难度仍然比较大。虽然2017年之后有些法院在实践中已经打破了这一前置要求,但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出台,各地法院的把握不一。六、股民如何维权就目前的立法及司法状况来看,股民若因操纵股价导致损失,首先要向证监会举报,请求其展开立案调查,在调查结束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法赔偿经济损失。笔者的这一建议不但因为行政前置的考虑,还因为对股民举证能力的考虑,若证监会能够展开调查,那么股民不能自己取得的证据就会通过证监会的调查取得。当然股民主张的损失还必须要与操纵市场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比如购买或卖出的时间是否在操纵股价这一时间段,购买或卖出的原因是否收到操纵行为所影响,这需要股民充分的准备。七、被罚了55亿,还有钱赔吗以上陈述了操纵股价的整体维权思路,读者朋友可能会问“您说了那么多,可操纵者已经被罚了55亿,还有钱吗?没钱不都是白扯”,这里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都不是白扯,即便罚了550亿也没关系,因为法律规定先赔你。《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八、社会呼吁股民、律师、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仍需要多多的呼吁,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出台关于审理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为我国法院审判系统提供支持。让我们一起,不遗余力的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进行司法实践探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净化我国投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社会资本向实体企业有效流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者:王斌 ,律师,北京海征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回答4:这样说吧!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因为买者自负盈亏!而股民维权的前提是不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然后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才能发起维权。而且是否有维权资格,也要依据你买入的时间,以及在认定特定日期是否还持股才行。如果满足维权条件,你留意一些门户网站或报纸等,都有律师征集信息,发起集体维权诉讼的。至于你觉得是内幕交易导致你亏损,说句不好听的,你觉得没有用,要证监会认定后太有用。。

回答5: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扩展资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回答6: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扩展资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回答7: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扩展资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回答8: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试试搜索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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