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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注册制度是什么?

问题描述:创业板的注册制度是什么?

回答1:你好!
1号。特别交易规则的适用
(1)规则定位
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则优先,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2)适用范围
所有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存托凭证及相关基金。它不仅包括创业板股票,也包括实施细则后的新上市股票。
(3)实施时间
2020年8月24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的相关规定暂不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和业务安排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
二是交易规则主要变化
(1)放宽新股涨跌停板限制
新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涨跌停板;创业板股票拍卖交易涨跌停板限制放宽至20%;而相关资金同时放宽到20%。
(2)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标的。实施风险提示的,标的证券的范围自实施风险提示之日起调整。
(3)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股票交易结束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将盘后定价交易指令与当日收盘价逐笔连续匹配。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者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盘后定价申报无效。
每个交易日15:05-15:30为盘后定价的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盘后定价交易申报时间为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可以在停牌期间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停牌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申报单次申报不得超过100万股。

(4)连续竞价期间,
连续竞价期间,
限价申报买入价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的102%,申报卖出价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的98%;不在有效招标范围内的委托,应临时存放在委托书中,当委托波动至有效竞价范围内时参与竞价配对/>(5)设定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单笔申报数量上限不超过30万股,单笔市场申报数量上限不超过15万股;
保持目前创业板每次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股特别新认定

新股特别新认定无利可图、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企业;
为提醒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新股上市初期的认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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