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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2.2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货款及工程款项所致。

2、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89.29%,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材料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5.4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4、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98.50%,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及工程款尚未结转收入所致。

5、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3.55%,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6、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8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6.76%,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增加且业务结构变动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0.89%,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9.60%,主要系本报告期会计科目核算改变所致。

9、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51.64%,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0、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1.05%,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66.3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0名,代表的股份168,0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857%。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共6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167,6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0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0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6%。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罢免李继芳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5967%;反对67,87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40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8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申请人杜方于2019年8月30日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法院裁定:

奥维通信称,本次交易完成后,潍坊润弘将通过瑞丽湾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现金流状况,实现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业绩亏损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杜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第三人: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于2019年8月5日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关于罢免李继芳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原告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利益,恳请法院予以撤销。

(1)在本案判决生效前,公司不得执行2019年8月5日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在本案判决生效前,公司不得基于2019年8月5日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董事会成员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

3、《民事裁定书》。

□ 适用 √ 不适用

被告: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总部设在中国沈阳,是一家从事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领域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公司2008年5月成功在深市A股上市,注册资本34685万元人民币。2013年公司开始从事国防信息化事业,分别在北京和沈阳设立研发中心。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召开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202309/36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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