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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发上市条件(创业板退市交易)

本文整理如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进入条件条件对照表,供读者参考。

 


 

为做好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沪深交易所将于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申请,并按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自2023年3月4日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申请。科创板、创业板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正常推进。

对于退市指标的丰富、完善,及退市流程的精简、优化,刘向东认为,体现了资本市场要健全退出机制达到“进退有序”的决心,从而不让资本市场成为“圈钱”市场,不助长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简言之,丰富退市指标和多渠道退市,能保持资本市场健康有活力。

(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市值退市机制首次被引用是在科创板,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

2020年,资本市场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随着退市新规有效实施,资本市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得到进一步完善。

答: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深交所坚守创业板定位,不断积累把关经验、强化把关力度,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日益鲜明,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功能日益增强。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加速优胜劣汰的过程必然会伴随着阵痛。

答:《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于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两年多来,我们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坚守创业板定位,切实执行上述要求。在此过程中,一些市场参与者提出,希望将创业板定位中的原则性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进一步增强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操作性。本次《暂行规定》修订,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指导,总结实践经验,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将创业板定位的有关要求明确为具体、直观的判断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透明度,增强市场对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预期性。修订前后,创业板定位把握的方向、目标和逻辑是一致的。

一是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业务成本。在创业板推出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引入市场化的费率及期限确定机制,并大幅降低创业板转融券约定申报的费率差。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基地简介】

对于此次《暂行规定》的修订,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是强调并购重组要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改革通过制度安排,提出并购标的要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就是立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需求,持续推动强强联合或者上下游紧密衔接。

一是明确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制定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金额、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评价指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部分指标(第三条)。

二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增加相关行业限制。明确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第五条)。

三是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发行人申报时应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应就发行人自我评估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项意见(第七条、第八条)。

四是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第九条)。

2020年年报发布后,沪市5家公司触及财务类指标将被终止上市,39家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6家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新政显威 未来可期

这些公司仍存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

③交易:放宽涨跌幅限制,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优化两融交易机制,改变“单边市”问题,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23条、第13.4.26条,天翔环境股票将于2021年7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1.49元/股,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

2020年4月30日,天翔环境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3亿元,同时,公司2018、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第(五)项“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暂停上市情形。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2020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4.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92%;实现归母净利润5428.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2.78%;实现扣非净利润1536.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1.35%。

2021年5月14日,因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5条的规定,公司未能于2021年5月12日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深交所作出不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并于2021年6月2日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创业板首发上市条件(创业板退市交易)]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waibuwenzhang/202306/2128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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