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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基金税收政策(合伙制基金合同)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申税小微也整理了一些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答,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前面给大家讲过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今天就带大家学习一下另一种情况,即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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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是否并入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8名个人合伙人均未缴纳税款

(四)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可在短期内考虑采用如下的税收征管逻辑和思路,以期在尽量有效核查相关证据和信息的基础上,在“依法治税”的框架内,尽量合理平衡“避免双重征税”与“对激进税收筹划做出反制”之间的矛盾:

在现有税收体制下,实物分配仍然会被视为转让/清算从而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对投资者来说,首先将会产生需要额外资金纳税的问题,第二可能会产生超额纳税的问题。

合伙企业所得税使用“先分后税”的原则,先分后税是“先税后分” 的对称。指横向经济联合组织实现的利润,先按投资比例和协议分配利润,然后再征收所得税的办法。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无法人资格,基金方无需纳税,由合伙人分别交税,所以可以避免双重征税,普通合伙人执行公司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制基金税收政策(合伙制基金合同)]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202305/26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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