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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 股吧(旭光股份的股票讨论区)

 

 

记者|赵阳戈

最近一个月内,旭光股份共计登上龙虎榜0次,表明旭光股份股性不活跃。

注:以上业绩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个月内,旭光股份共计登上龙虎榜0次,表明旭光股份股性不活跃。 (更多龙虎榜查询请点击)

公司主要从事 电真空器件、开关电器和应用电子产品的生产及经营。

●公司关注到市场关注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瓷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市场统计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的集团”)持有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51,771,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1%,新的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1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3.80%,占公司总股本的20.60%。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近日,新的集团将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614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 延期购回交易日为2023年5月11日。

1.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2.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3.新的集团具备资金偿债能力,其还款来源包生产经营货款回笼及银行融资等。

4.新的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 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5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5月22日起开始分期解锁,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和锁定期

2021年5月21日,本员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 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即 2021 年5月 22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12,267股,占公司总股本0.6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将于2022年5月22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即1,756,133股,占公司总股本0.32%)。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旭光电子 股吧(旭光股份的股票讨论区)]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202306/27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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