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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600759(股票600110)

 

0.4962%

众信旅游

300713

 

 

 

2914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股票名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9层956

002329

-0.028%

 

 

 

 

 

 

 

 

 

两市板块净流入排名(表)||||

 

 

0.6%

600536

1766

 

 

深市主力大单流入前20股||||

 

诺德股份股价大涨背后,是锂电铜箔的供需关系偏紧,公司产品量价齐升所致。

-0.328%

601868

 

 

 

100230.92

 

0.38%

 

600111

 

 

 

 

-0.057%

 

◆ 预计上市时间

 

 

 

0.081%

9009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601872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0.14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供销社

吉林证监局

 

0.299%

-0.471%

 

0.6157%

000032

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宇晶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昨日,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诺德股份”,600110.SH)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0〕15号)显示,2020年9月,吉林证监局对诺德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诺德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诺德股份2019年计提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23亿元,计提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的设备资产减值损失3056.34万元。前述计提大额减值事项未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仅在2019年年报中进行披露,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

诺德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立志、总经理许松青、董事会秘书李鹏程、财务总监王丽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诺德股份、陈立志、许松青、李鹏程、王丽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诺德股份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诺德股份前身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于1987年创办的长春热缩材料厂,公司旗下主要生产基地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997年10月7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科学院系统首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10。截至2020年12月3日,诺德股份大股东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5%。

陈立志自2018年9月21日至今任诺德股份董事长。陈立志,男,1979年生。曾任诚志(香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诺德天下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许松青自2015年7月24日至今任诺德股份副董事长、自2017年5月31日起任诺德股份总经理。许松青,男,1982年生,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深圳市安联讯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主要担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0年4月49日,诺德股份披露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3亿元,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已宣告破产重整,公司对此客户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等所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56.3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调至信用减值损失及子公司青海电子技术改造的设备计提减值损失等所致。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你公司2019年计提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22,816,966.73元,计提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的设备资产减值损失30,563,431.24元。前述计提大额减值事项未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仅在2019年年报中进行披露,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立志、总经理许松青、董事会秘书李鹏程、财务总监王丽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立志、许松青、李鹏程、王丽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股票600759(股票600110)]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202306/29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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