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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委托交易不成功收费吗,股票委托交易第二天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金闻

浙商银行(601916.SH)配股于6月15日正式启动缴款。据浙商银行披露的配股相关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0.14亿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2.02元/股,配股代码为“760916”,配股简称为“浙银配股”,相比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收盘价2.74元/股,浙商银行配股价格比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低26.28%。

根据交易所规则,股票复牌后将进行除权,除权公式为:(配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配股价格*每股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假设本次配股按全额认购计算,浙商银行复牌后的交易结算价格将可能在2.57元/股(2.74元/股+2.02元/股×0.3)/1.3),预计降幅约为6.06%。不过,由于浙商银行尚在缴款期,最终实际的配股比例尚有待确定。根据这两年上市公司的平均配股情况看,投资者参与的比例通常在90%以上。也就是说,浙商银行复牌后的除权价与前述公式的结果相差不会太大。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投资者不小心错过浙商银行的配股缴款,将有可能造成除权损失。综合来看,此次配股对于持有浙商银行的投资者来说,缴款认配或是低价抢筹的机会。

从浙商银行发展来看,浙商银行是浙江省内唯一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牌照优势,自成立以来坚持深耕浙江、面向全国,已逐步发展为具有差异化特色优势的股份银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支持浙商银行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一季度,浙商银行规模与效益稳健增长,营收、净利增速位居上市股份制银行前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3%,净利润同比增长9.91%)。公司在新的一年继续呈现出面貌焕新的态势,开局良好。

如何认配?

此次配股的最后缴款期限为6月21日当天收盘前,投资者需注意时间以免造成损失,具体操作为:打开股票交易软件,登录交易系统进入委托交易界面,在“证券代码”栏输入配股代码:“760916”,“证券名称”栏将自动显示名称:“浙银配股”,“卖出/买入价格”栏自动显示本次配股价格:2.02元/股,“可卖/可买数量”将根据本次配股比例自动显示最大可获配股数,点击“卖出/买入”按钮,即可完成本次交易委托(操作成功后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划转)。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业务,可以通过灵活便捷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充足、便捷的资金来源。投资者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所得资金的用途相对自由灵活,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中短期资金周转需求,也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需求,还可以帮助投资者通过中短期资金融通优化整体资产配置,提高投资者的股权利用率。这项业务可以使企业利用股权来获得短期融资,而不必在当前市况不佳的情况下直接卖出股票,而且其借款优势在于放款时间非常快。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概念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客户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证券,获得资金,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买回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特征

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范围涵盖沪深交易所绝大部分上市股票;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质上是需过户的股票质押式贷款业务,也可以理解为升级版融资融券业务,但在证券归属账户和权益处理上稍有不同;

3.客户通过约定购回业务所获取的资金直接进入保证金账户,能够自由的转出,投入到客户认为需要的任何合法渠道。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4.融资期限1~365天,灵活申请,可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随借随还;

5.客户卖出证券后,资金T+2可用可取;

6.成本低,年化基准利率为7%~7.8%。

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基本交易类型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采取的是“两次交易,两次交收”模式,每个回合都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购回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初始交易

客户欲获得资金,需使用自有证券进行初始交易,T+2日账户中资产可用可取。

2.正常购回交易

客户在进行初始交易时填写的《交易委托书》已包括购回交易委托,正常情况下,在客户账户中资金足额时,到期购回日时购回交易正常进行,客户归还资金,取回证券。

3.提前购回交易

如客户欲提前了结交易,归还资金,可以申请提前购回。得到公司许可后,亲临柜面填写《提前购回交易委托书》,提交交易委托,提前取回证券,归还资金。购回期限不足14天的,按最低14天计算利息。提前购回利率与初始交易时约定的购回利率相同。

4.延期购回交易

客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延期购回申请,延期后合并计算的购回期限不能超过365天。获得公司许可后,客户需亲临柜台填写《延期购回交易委托书》,提交交易委托,延期购回交易利率以延期后实际期限所处期间的利率决定。

5.追加初始交易

在待购回期间,客户的履约担保比例低于130%,又不愿提前购回时,可新增一笔初始交易,交易对价可为0,可与其所有未到期初始交易合并计算履约担保比例。

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基本交易规则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通道

柜台交易,客户每次交易前要填写《交易协议书》。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成交方式

证券公司有约定购回业务总额度限制,客户在营业部提交《交易协议书》后,公司将按时间顺序进行内部审批流程,遇到额度不够的情况,遵循时间优先的原则。

4.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方式

每天总额度控制,自动撮合。

5.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申报价格

包括初始交易价格和购回交易价格,其中初始交易价格最低为15万元,追加初始交易价格可为0,或者为1000元(根据交易所最新窗口意见)。

6.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申报数量

无最低申报数量要求。

7.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撤销

交易时段内,客户可提交《撤销交易交易协议书》。

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计算公式

1.初始交易金额上限=标的证券折扣率x上一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X标的证券数量。

2.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x(1+购回期限/365x购回利率)。

3.上述结果,不包含追加证券和派生权益的情况,仅供参考。

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费用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代为收取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及过户费等,

其中印花税、经手费及证管费:按交易金额收取(印花税仅卖出时收取),单边合计费率约为0.126%

过户费:超过500元的部分暂时免收。

交易佣金及规费:由证券营业部自行制定收取标准。

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履约保障比例

履约保障比例=(初始交易标的证券市值+期间追加标的证券市值+专用证券账户中因标的证券派生的权益)÷(初始交易金额+期间追加交易金额),其中标的证券市值按收盘价计算。

八、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常见问题Q: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可以参与约定购回交易吗?

A:可以,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购回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初始交易前后六个月不能买入该股份,购回交易前后六个月不能卖出该股份;

(3)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用于约定购回交易的股份,与其它交易行为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董监高股票窗口期交易限制等。

Q:是不是所有的标的证券都可以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A:不一定,标的证券应不属于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

Q: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可以融到多少资金?

A:客户可融入资金=Min(客户授信总额,证券公司约定购回业务规模余额,客户提交的标的证券折扣率×上一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数量)。

Q:客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后获得的资金就是初始交易金额吗?

A:不是,客户实际获得资金为初始交易金额减去交易成本,即实际获得资金=初始交易金额-印花税-佣金-过户费。

Q:客户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时需准备多少资金?

A:客户在进行购回交易时,除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需支付交易成本,即实际支付资金=购回交易金额+佣金+过户费。

以上是关于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祝您投资顺利!如果喜欢我分享的内容,记得点赞收藏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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