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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300256(星星科技股票)

封面新闻记者 熊英英

编制半年报的时候,发现上一年年报是错的,净利润直接从盈利5200多万元变成亏损25亿,公司也将被*ST。本周,星星科技(300256)一则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惊呆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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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星星精密东莞主要客户是华为。一位星星科技证券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当时收购劲胜通讯就是看重其是华为终端客户供应商资格,所以确定这个交易。此外,标的的业务也可以形成协同效应。

近期,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星星,300256)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 》。公告内容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8,351,947.70元,同比上年减少3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4,901,965.66元,同比上年增加49.64%。

此前,星星科技(*ST星星,300256)在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1.23亿,较上年同期的21.05亿微增0.18亿,主要营收来自结构件类,营收占比55.36%;归属净利润为-13.39亿,上年同期为-3.27亿;基本每股收益为-1.4元;每股净资产为-3.7176元。于2021年8月21日,*ST星星(300256)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故做出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导致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净利润由盈利5,203万元变更为亏损24.93亿元。

在2021年9月30日,星星科技(*ST星星,300256)便因2020年调减净利25.45亿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0392021018号)。投资者也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并递交了立案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申请人汇丰投资,其为星星科技关联方,享有对星星科技的债权为0.50亿元。

“明明是财务造假,却说成差错更正,简直无法无天!”股吧中,不少股民怒斥公司“无底线”,也有人表示已联系律师准备索赔。

“这个厂原来是劲胜智能在管理,我们收购的时候工厂主要做结构件,原来人员比较多,用工产生了一些人员浪费,我们进行了相应的管理优化。”11月27日,星星科技证券部人士告诉记者,对部分员工采取了放假的形式,是收购劲胜通讯之后对原有的人员进行整合。

如此巨变源于一则公告。8月20日晚间,星星科技发布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称在编制今年半年报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因此对其作出调整。

星星科技方面向记者表示:“我们只是收购了9000万元的资产业务,可以理解为当时收购过来是一个工厂,劲胜通讯是以9000万元的设备资产加人员的形式装到这个工厂。”

对于订单不饱和是否与华为订单流失有关,上述星星科技证券部人士表示并不是很了解,只是表示“那个厂原来是劲胜智能在管理”。而劲胜智能方面则向记者表示,目前不干预星星精密东莞的经营,相关情况并不熟悉。截至发稿,华为方面未向记者作出回复。

星星科技突然大爆雷引发市场高度关注。8月22日晚,交易所发出问询函,追问出现会计差错的具体原因等。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此次股权受让方萍乡范钛客,系萍乡市的国有背景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萍乡经开区管委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包括网络科技类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等。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多位星星精密东莞员工向记者表示,不少员工已经离职。其中一位员工表示,他已经12天没活儿干了。“天天来报道,有活儿就干,没活儿就被放假回去。”他表示,“好多部门都合并了,现在也就是偶尔来点订单,产线没有全放假,上一天、休一天。”

同日公告显示,1月26日,叶仙玉、星星集团、德懋投资、潘清寿、管敏宏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书》,该协议生效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各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2019年10月21日

不过,因为年报出现了会计差错,这份半年报可信度也遭到了质疑,毛英莉、俞毅、管云德三位独立董事对半年报议案投出了弃权票。

王先玉自2010年10月8日至2019年8月27日任星星科技三任董事长,潘清寿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30日任副董事长,自2017年11月1日至今任总经理,李伟敏自2016年5月31日起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美芬自2014年3月26日起任财务总监。

今年7月,星星科技乔迁新址,从椒江区搬到了江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这一动作,市场解读为,星星科技在国资控制下,将告别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300256.SZ)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8.46亿元;2019年4月23日,星星科技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6.99亿元,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星星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王先玉、总经理潘清寿、董事会秘书李伟敏、财务总监陈美芬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星星科技、王先玉、潘清寿、李伟敏、陈美芬予以警示。星星科技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星星科技应当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星星科技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注册资本9.58亿元,于2011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刘建勋为法人代表、现任董事长,截至2019年9月30日,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44亿股,持股比例15.06%,当事人王先玉为第六大股东,持股1423.33万股,持股比例1.4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19年2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84,646.28万元;2019年4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69,895.81万元,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王先玉、总经理潘清寿、董事会秘书李伟敏、财务总监陈美芬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王先玉、潘清寿、李伟敏、陈美芬予以警示。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公司应当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星星科技300256(星星科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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