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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线看盘(601688股票)

看盘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只要能影响大盘或个股走势的内容都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如经济政策、影响个股的行业景气信息、大盘趋势技术分析、个股股质分析、个股技术分析、个股主力分析等。

看盘不仅包括当天的实时交易,如开盘、收盘、盘口异动、尾市急拉、尾市急跌、各种涨停板现象,还包括不同周期的技术分析,如年K线、月K线、周K线、日K线及60分钟K线技术分析。而技术分析又包括K线技术、K线形态、缺口技术、切线分析、指标分析。图中的各项分析事项基本上涵盖了日常看盘的主要内容。

看盘方法可能不是每一个都实用,也不是有了这些方法就能只赚不亏,希望大家举一返三。

1.每个板块都有自己的领头羊,看见领头的动了,就马上看第二个以后的股票。

2.密切关注成交量。成交量小时分步买。成交量在低位放大时全部买。成交量在高位放大时全部卖。

3.回档缩量时买进,回档量增卖出。一般来说回档量增是主力出货时,第二天会高开。开盘价高于第一天的收盘价,或开盘不久会高过前一天的收盘价,跳空缺口也可能出现,但这样更不好出货。

4.RSI在低位徘徊三次时买入。在RSI小于10时买,在RSI高于85时卖。RSI在高位徘徊三次时卖出。股价创新高,RSI不能创新高一定要卖出。KDJ可以做参考。但主力经常在尾市拉高达到骗钱的目的,专整技术人士。故一定不能只相信KDJ。在短线中,WR%指标很重要。一定要认真看。长线多看TRIX。

5.心中不必有绩优股与绩差股之分。只有强庄和弱庄之分。股票也只有强势股和弱势股之分。

6.均线交叉时一般有一个技术回调。交叉向上回档时买进,交叉向下回档时卖出。5日和10日线都向上,且5日在10日线上时买进。只要不破10日线就不卖。这一般是在做指标技术修复。如果确认破了10日线,5日线调头向下卖出。因为10日线对于做庄的人来说很重要。这是他们的成本价。他们一般不会让股价跌破10日线。但也有特强的庄在洗盘时会跌破10日线。可20日线一般不会破。否则大势不好他无法收拾。

7.追涨杀跌有时用处很大。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炒股时间概念很重要。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8.大盘狂跌时最好选股。就把钱全部买成涨得第一或跌得最少的股票。

9.高位连续三根长阴快跑。亏了也要跑。低位三根长阳买进,这通常是回升的开始。

10.在涨势中不要轻视冷门股。这通常是一匹大黑马。在涨势中也不要轻视问题股,这也可能是一匹大黑马。

11.设立止损位。这是许多人都不愿做的。一般把止损点设在跌10%的位置为好。跌破止跌点要认输,不要自己用压它几个月当存款的话来骗自己。

盘中四大看点

1.开盘价的看点

在月线、周线、日线图上,开盘价是对上一时间单位市场运行趋势的延续。把开盘价高开、低开、平开与市场的运行趋势结合在一起,在上升趋势中,开盘价高开是形成向上跳空缺口的先决条件,往往周线出现向上的跳空缺口是牛市特征的开端。日线跳空缺口往往会有三个:突破性缺口、中继性缺口、衰竭性缺口,这些缺口都对判断未来市场运行方向提供了依据。同样,在下降趋势中,开盘价低开是形成向下跳空缺口的先决条件,往往周线出现向下的跳空缺口是熊市特征的开端,而这种缺口出现在高位更应提高警惕。

2.收盘价的看点

收盘价是多空双方在时间单位上争斗的结果,收盘价的高低与运行趋势结合在一起看盘,将使盘面更加清晰。在上升趋势中,收盘价位于5、10、20、30日均线系统之上,表明市场处于上升趋势,市场处于强势运行,在这种运行趋势形成的初期就大胆介入市场,持有将使增值的希望提高。反之,收盘价位于5、10、20、30日均线系统之下,表明市场处于下降趋势,市场处于弱势运行。

3.市场的风险度和热点

市场的风险度在于观察市场的系统风险和个股风险。从盘面上看,系统风险往往表现在市场上的多数个股与大盘方向的一致性。个股风险是从相关板块轮跌开始的,比如行业板块开始大幅下跌,持有同样股票的投资者都难逃下跌受损的厄运。市场热点通常表现在市场的领涨板块,它可以是与大盘趋势相反的对称板块,也可以是与大盘趋势方向一致的板块,有市场热点,趋势的延续度才会高。

4.压力和支撑的转换

在价格沿趋势变动过程中,压力和支撑的作用对市场影响较大,压力和支撑位往往产生于前期的高低点、历史的高低点、由高低点产生的黄金分割位或百分比位、以及像5、10、20、30、55、89、144、233、384等这一类市场常见的习惯数所在的均线。认真研究市场以前的压力和支撑位的选点对投资者的未来操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看盘十八大秘诀

1.对大盘,大盘股(白线)上得比小盘股(黄线)快,要出现回调,而黄线上涨比白线快,则会带动白线上。

2.涨跌比率大于1而大盘跌,表明空方势强,反之多方强。此状况高位看跌低位看涨。

3.成交量大的股票开始走软,或者前期股市的热门板块走软,当小心行情已接近尾声。

4.股票基本走软,市场在热点消失还没有出现新市场热点的时候,不要轻易去买股票。

5.成交量屡创天量,而股价涨幅不大,应随时考虑派发,反之成交量极度萎缩不要轻易抛出股票。

6.大盘5分种成交明细若出现价量配合理想当看好后市,反之要小心。

7.成交量若上午太小,则下午反弹的机会多,如上午太大,则下午下跌概率大。

8.操作时间最好在下午,因为下午操作有上午的盘子作依托,运用60分种K线分析,可靠性好。

9.上涨的股票若压盘出奇的大,但最终被消灭,表明仍会上涨。

10.一般股票的升跌贴着均价运行,若发生背离将会出现反转。

11.盘面经常出现大手笔买卖,买进时一下吃高几个档位,表明大户在进货。

12.个股在盘整或下跌时,内盘大于外盘,且阴线实体小,成交量大,日后该股有行情的可能性大;大盘暴跌,而该股没跌多少或者根本没跌,下档接盘强,成交放得很大,后市有戏的可能大。

13.股价上冲的线头(曲线)绝对的多于下跌的线头时当看好该股。

14.在下跌的趋势里,应选逆势股;在上涨的势道里,应选大手笔买卖的股票。

15.开盘数分种就把股价往上直拉,而均线没有跟上,往往都是以当天失败的形式而告终。

16.当日下跌放巨量,但收的阴线实体不大,而且大部分时间在昨日收盘以上运行,第二天涨的机会多。

17.涨幅在5-7%以上,内盘大于外盘,高点不断创新,低点不断抬高,说明有机构大户在进货。

18.分价表若是均匀分布说明大户不在里面,否则有大户介入。

看盘口诀

放量下跌要减仓;量增价平,转阴!

缩量新低是底线;量增价升,买人!

增量回升是关键;量平价升,警戒!

回头确认要进场;量减价升,持有!

新量新价有新高;量减价平,警戒!

缩量回头不必逃;量减价跌,卖出!

一根巨量要警惕;量平价跌,出局!

有价无量继续跑;量增价跌,持币!

顶部放量要出逃!量平价平,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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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时应审慎评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编号:临2018-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88,731,200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13.05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限售期:上述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已于2018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前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同意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33号),江苏省国资委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8,731,200股A股股票的方案。

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以《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7]2039号)对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因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经纪业务相关规划及实施条件,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同意,调整了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017年11月25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了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内容。

2017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018年5月21日和2018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及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数量:1,088,731,200股

5、发行价格:人民币13.0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7月19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0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与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下列优先次序确定:(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4)其他情况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13.05元/股。

6、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07,942,160.00元

7、发行费用:人民币74,736,488.79元(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

8、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133,205,671.21元

9、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207,942,1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4,736,488.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33,205,671.21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088,731,2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3,044,474,471.21元。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述款项。2018年7月31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86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泰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配售过程、发行对象及认购资金来源、锁定期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上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上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戴珊

注册资本:59,690.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设计、制作、加工计算机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翻译,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68,199,233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注册资本:931,003.96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空调配件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装与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仓储,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维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乐器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国内贸易,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移动通讯转售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搬运。出版物省内连锁,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的零售,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摄像器材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酒店,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车载设备,智能家居,智能电子设备,音像制品的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商品的网上销售,化妆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初级农产品、粮油及制品、母婴用品、纺织品、计生用品的销售,儿童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游乐设备租赁服务,图书,报刊批发零售,摄影服务,开放式货架销售,育儿知识培训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维修与保养,飞机销售与租赁、摄影服务、文印服务、汽车及配件销售,石油制品、汽车用品、II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卡销售,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60,536,398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247,545,593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702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注册资本:13,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153,256,704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10号楼5层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大厦4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朱彦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115,019,157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三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资本:508,8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4,174,115股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将相应增加,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与净资本规模挂钩的业务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提供资本保障,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发生重大改变。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受到影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均保持独立。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第一大股东)之间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公司章程》、《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5层

电话号码:021-38677556

传真号码:021-38909062

保荐代表人:蔡锐、丁颖华

项目协办人:张征宇

经办人员:徐岚、苗涛、窦云雁、李元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周继卫、龙定坤

项目协办人:李刚

经办人员:王晓珊、黄嘉怡、季伟、王木子、季朝晖

(二)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电话号码:021-52341668

传真号码:021-52341670

经办律师:宋红畅、张庆洋

(三)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电话号码:021-22122428

传真号码: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四)验资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电话号码:021-22122428

传真号码: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86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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