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回答2: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有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进行投资。基金就是将多人的资金集中起来,一起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回答3:众多的人投资钱,让专业投资的基金公司来管理,我们给他们管理费,风险他们也要担一些。。由证监会监管。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