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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问题描述: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回答1: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复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并将于首只注册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实施。在注册制度下,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将发生如下变化:

1。价格限制放宽到20%;

2。IPO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限制。

3。优化盘中市场临时停牌机制。

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模式;

5。设置“价格笼”;

6。规定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7。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更多创业板交易规则,可通过广发证券投资教育园登陆深交所官方网站。在

回答2:  在股票交易规则方面,创业板除新股上市风险提示标准与主板不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7616630同外,其余均与主板相同。因此创业板也是实行T+1制度,最大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的10%。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交易市场
  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和交易。
  2、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3、证券账户
  只允许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通并在开通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股份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后提供的结算数据,对投资者卖出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进行股份监控,不允许股份卖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T日买入的股票, T+1日可以卖出。
  5、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新股申购、增发申购等申报进行资金监控,不允许资金买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6、税费标准
  创业板的交易佣金、经手费率等,参照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标准执行。
  二、创业板股票发行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代码为30xxxx。 创业板股票网下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下发行,使用深交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创业板股票网上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上发行,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模式,使用现有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四、创业板增发
  创业板增发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7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五、创业板配股
  创业板配股认购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8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六、创业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 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开展股东大会网投票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6xxxx,创业板网络投票的证券代码使用(365000,368999)区间,根据对应股票的交易代码顺序编码,即300001股票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5001、301001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6001,依次类推。
  七、创业板交易信息披露
  1、实时行情信息
  与主板等其它产品一样,深交所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发布创业板股票的行情。
  2、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
  同主板股票,以公告文件发布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及时公布交易公开信息。创业板指数发布前,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拟以中小板综指为基准,即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中小板综指涨跌幅。
  3、指数计算
  深证指数系列、深证成指系列、行业分类指数系列均明确为全市场指数,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均纳入这三个指数系列的计算样本范畴。

回答3: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1)股票;
创业板
(2)投资基金;
(3)债券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383833(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主板规则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涨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停牌至14:57。
市场期盼已久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有了明确说法。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将与主板保持一致。

回答4: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回易。除答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富国环球为你解答)

回答5:和主板,中小板没有什么两样的,就是要去证券公司签订一个风险协议,然后才可以购买创业板的股票。

回答6:  在股票交易规则方面,创业板除新股上市风险提示标准与主板不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7616630同外,其余均与主板相同。因此创业板也是实行T+1制度,最大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的10%。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交易市场
  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和交易。
  2、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3、证券账户
  只允许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通并在开通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股份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后提供的结算数据,对投资者卖出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进行股份监控,不允许股份卖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T日买入的股票, T+1日可以卖出。
  5、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新股申购、增发申购等申报进行资金监控,不允许资金买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6、税费标准
  创业板的交易佣金、经手费率等,参照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标准执行。
  二、创业板股票发行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代码为30xxxx。 创业板股票网下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下发行,使用深交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创业板股票网上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上发行,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模式,使用现有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四、创业板增发
  创业板增发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7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五、创业板配股
  创业板配股认购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8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30xxxx的后四位相同。
  六、创业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 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开展股东大会网投票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36xxxx,创业板网络投票的证券代码使用(365000,368999)区间,根据对应股票的交易代码顺序编码,即300001股票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5001、301001的网络投票代码为366001,依次类推。
  七、创业板交易信息披露
  1、实时行情信息
  与主板等其它产品一样,深交所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发布创业板股票的行情。
  2、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
  同主板股票,以公告文件发布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及时公布交易公开信息。创业板指数发布前,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拟以中小板综指为基准,即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中小板综指涨跌幅。
  3、指数计算
  深证指数系列、深证成指系列、行业分类指数系列均明确为全市场指数,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均纳入这三个指数系列的计算样本范畴。

回答7: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1)股票;
创业板
(2)投资基金;
(3)债券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383833(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主板规则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涨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停牌至14:57。
市场期盼已久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有了明确说法。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将与主板保持一致。

回答8: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回易。除答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富国环球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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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9:和主板,中小板没有什么两样的,就是要去证券公司签订一个风险协议,然后才可以购买创业板的股票。

回答10:
你好,2020年6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3646432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是针对创业板新规的几条内容做出调整:
1、 涨跌幅限制。
规则条文: 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3、熔断临停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 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具体的规则详细可通过登录交易所官网进行查阅。

回答11:
你好,2020年6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3646432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是针对创业板新规的几条内容做出调整:
1、 涨跌幅限制。
规则条文: 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3、熔断临停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 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具体的规则详细可通过登录交易所官网进行查阅。

回答12:解决不了问题,可以试试用下面的建议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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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股票 创业板 创业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