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险企举牌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主力军皆为大型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当年掀起举牌潮、手法激进的中小险企早已不见踪影。
2020年元旦假期刚过完,太平人寿率先掀起新一轮险资举牌潮。
从今年中国太保举牌情况来看,举牌的两只股票,一只地产股,一只新能源汽车概念股,体现了这一投资思路。
以农行为例,中国人寿与其渊源颇久,双方在银保业务渠道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农行上市时,中国人寿亦位居其战略投资者之列。
其中有5次举牌对象为港股
此前,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发布的投资者信心调查显示,受访的保险机构投资官有七成认为当下港股正处在极低估值阶段,投资机会较大,三成认为港股有战略性机会。
多家券商分析师认为,目前主要银行股的历史估值处于底部区间,在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内外资金逃离的背景下,低估值的银行股后续下跌空间较小,具有较强的抗跌性。
在举牌期间,投资人手中持有的股票在6个月才可以卖出,所以不用担心抛压的力量,因此有一定的利好,但利好并不等于股价会上涨。
违规举牌屡禁不止,原因何在?违规成本太低是主因。按目前情况看,监管部门大多从信息披露违规的角度查处违规举牌者,普遍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
在全球股市跌跌不休之时,作为股市“长跑者”的保险机构入场举牌,在本轮密集举牌中如何择企而栖,举牌的逻辑与以往又有哪些不同?
3月24日在2019年报发布会上,中国太保总裁傅帆表示,本次行情波动为长期投资者、价值投资者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中国太保将在坚持战略资产配置牵引的前提下,也会加大战术资产配置的灵活度,及时把握股市调整带来的错杀机会,做一些长线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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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券法》涉及到越线举牌的规定是,对于违反规定越线“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相对于潜在的收益而言,这一条的约束力较为有限,尤其是对那种并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举牌者而言,他们往往更希望获得的是财务收益,表决权并非最为核心的诉求。另一个涉及此类行为的法规则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应的表述更加柔性,仅规定了达到相应标准线后,要及时报告和披露,以及要求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但这个《办法》,同样没有列出不这样做会有怎样的处罚或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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