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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601800(601688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将相应增加,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与净资本规模挂钩的业务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业绩的快速增长离不开管理层的加持,公司在2019年引入行业“龙头”中信证券原执委会委员、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葛小波出任总裁,葛小波确立了“泛财富管理转型、资本中介战略、“投行+投资”战略、科技金融战略”等四大战略,较早实现转型,并把基金投顾打造成公司特色业务。葛小波已于6月1日被选举为国联证券董事长(详见:“空降”国联证券三年后葛小波正式接棒“一把手”,中信证券老将尹磊任副总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传真号码:021-62881889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传真:010-5683940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留下优秀人才,近年多家券商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三层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官网显示,国投电力的国际业务主要包括泰国垃圾发电项目、印尼万丹火电项目,以及英国红石能源海上风电项目。

深化财富管理转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国投电力此次将上市的主板市场沪伦通,是中国与境外证券市场的首个股市联通计划,实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互联互通。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泰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限售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是国联证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监高及VP(副总裁)及以上的人员。其中,董事长兼总裁葛小波、监事会主席徐法良、副总裁尹红卫、李钦、马群星、董秘王捷等11名董监高的认购比例不低于总份额的20%,即1440万元。参与本计划的其他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350人,认购比例不超过总份额的80%。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年,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12月30日晚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601688.SH,06886.HK)发布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拟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并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的H股股东配售,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亿元。

对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华泰证券表示,近年来,以融资融券为代表的证券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快速发展。该公司两融业务规模长期处于市场优势地位,截至2022年6月末,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1158.70亿元,市场份额达7.2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314.08%;其中,融券业务余额169.76亿元,市场份额达18.14%。“未来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将持续加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运营效率,着眼于券源获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金融科技运用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质量。”

12月30日,华泰证券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33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另据该公告,此前在2019年6月,华泰证券完成GDR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516亿美元,按照募集资金到账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折算为113.13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此次GDR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2年前三季度,华泰证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6.18亿元,同比减少12.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1亿元,同比减少29.21%。

截至12月30日收盘,华泰证券A股涨0.55%,报12.74元/股,全年累计收跌25.68%;H股涨0.68%,报8.93港元/股,全年累计收跌27.9%。

董事会

保荐代表人:蔡锐、丁颖华

传真号码:021-38909062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号码:021-52341670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三)会计师事务所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昨日,沪深两市陷入调整中,全部A股尽管涨少跌多,但温氏股份(行情300498,咨询)由于首次登陆A股因而股价大涨242.48%,股价收于55.31元。由此,温氏股份的总市值飙升至了2005亿元,成为创业板最大市值的公司,同时也是深市市值最大的个股。

消息面上,温氏集团是国内最大的畜牧企业,其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大华农于11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确定为16.15元/股;由于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温氏家族,此次重组并不构成借壳上市。

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因而昨日温氏股份开盘于71.98元,而后快速上攻至75元,最大涨幅超过了3.64倍,随后又快速回落,股价遭遇临时停牌;10:34复牌之后股价再下台阶,再度遭遇临时停牌,而后直到14:57才再度复牌,股价小幅下行,将涨幅压缩至了242.48%。

龙虎榜数据显示,昨日买入温氏股份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全部是券商营业部,其中买入第一名是华泰证券(行情601688,咨询)厦门厦禾路营业部,买入了8019.77万元;而卖出金额最大的前五名中,第一、第三和第四名全部是机构专用席位,卖出金额分别为9387万元、5239万元和4154万元。

发行数量:1,088,731,200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13.05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已于2018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前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本次发行概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同意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33号),江苏省国资委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8,731,200股A股股票的方案。

2018年5月21日和2018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及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数量:1,088,731,200股

5、发行价格:人民币13.0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7月19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0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与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下列优先次序确定:(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4)其他情况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13.05元/股。

6、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07,942,160.00元

7、发行费用:人民币74,736,488.79元(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

8、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133,205,671.21元

9、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207,942,1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4,736,488.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33,205,671.21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088,731,2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3,044,474,471.21元。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述款项。2018年7月31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86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1、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上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上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690.0000万美元

认购股数:268,199,233股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1,003.96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空调配件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装与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仓储,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维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乐器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国内贸易,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移动通讯转售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搬运。出版物省内连锁,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的零售,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摄像器材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酒店,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车载设备,智能家居,智能电子设备,音像制品的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商品的网上销售,化妆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初级农产品、粮油及制品、母婴用品、纺织品、计生用品的销售,儿童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游乐设备租赁服务,图书,报刊批发零售,摄影服务,开放式货架销售,育儿知识培训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维修与保养,飞机销售与租赁、摄影服务、文印服务、汽车及配件销售,石油制品、汽车用品、II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卡销售,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股数:260,536,398股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股数:247,545,593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股数:153,256,704股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5、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认购股数:115,019,157股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6、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8,800.0000万人民币

认购股数:44,174,115股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办理完毕登记及限售手续,预计将于2019年8月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受到影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均保持独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第一大股东)之间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86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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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waibuwenzhang/202308/0732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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