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问题_股票问答_专家推荐股票_问股室_问股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002086股票(002082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ST上普当选“索赔示范案”

公司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董事会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认为正式行政处罚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自此开始,因东海洋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股民,也有了维权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ST东海洋,并在2019年5月7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tz315*(*=@)wh-law.com邮箱,参加由炜衡金融315团队组织的索赔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并形成决议。

炜衡金融315团队建议,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买入*ST上普股票,并在2017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ST上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tz315*(*=@)wh-law.com邮箱,参加由炜衡金融315团队组织的索赔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ST天成于2018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009号),对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历时数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2019年5月3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批ST天成股票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庭审中,被告方律师抗辩,业绩预告盈利千万变脸为亏损近亿这一违规事件,不具有重大性,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投资者方律师认为,ST天成在业绩预报中提前确认收益,但最终企业的实际收益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状态,反而与业绩预告相差甚远,此行为极其容易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受损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ST天成应赔偿因此受损的投资者。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因公司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海洋,股票代码:002086)自2019年2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3、自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818,614,346.00 元(不含利息),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2019年1月15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尽快无条件向东方海洋全额偿还占用的资金并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东方海洋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力争在一个月内归还占用的资金。

为尽快消除上述违规事项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在承诺期内积极筹划处置资产,但由于拟处置资产涉及金额较大,资产处置未能如期完成。截至 2019年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归还公司占用资金284,000,000.00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534,614,346.00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在积极通过实施资产处置、研究重整方案等多种形式力争尽快解决违规事项。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 条(四)规定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 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开市时起停牌 1 天,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为“ST 东海洋”;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86”;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特别提示: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ST东海洋信披违规尘埃落定

传真:0535-6729055-9055

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

据了解,2020年7月31日,其因涉嫌存在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1月30日,东方海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证监会查明,东方海洋涉嫌违法事实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三项。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90

东方海洋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目前其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将在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002086股票(002082股票)]

引用地址:https://www.cha65.net/waibuwenzhang/202306/2229073.html

tags:

推荐问题